什么是平行志愿投档?
时间:2016-06-13浏览次数:

普通类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“分数优先,遵循志愿”。在投档时按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逐个投档,在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、B、C、D志愿时(以4个志愿为例),只要被检索的四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,即向该院校投档,该生即享受了该批次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机会,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。平行志愿投档时,根据有关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,按照投档原则进行投档。平行志愿进档考生服从调剂不退档。

在高校录取结束后,省招办将及时向考生、社会提供考生录取状态和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、专业及招生人数等信息查询。未被录取的考生须按省招办规定的时间,自行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(含院校服从调剂志愿)。

省招办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(含院校服从调剂志愿)的考生按投档原则再次进行投档,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。